致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信
2026-02-14 16:50:0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皮宇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99

全县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:

新春佳节将至,为守护蓝天白云,共建文明家园,按照《株洲市大气污染防控十二条》《株洲市烟花爆竹管控十三条措施》《攸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》等文件要求,特向您发出如下提醒:

带头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。自觉遵守禁放限放规定,在禁放区域全年坚决不购买、不储存、不燃放烟花爆竹,在限放区域元旦、除夕至正月初三、元宵全天禁止燃放,以实际行动展示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。

带头做文明新风的倡导者。积极向亲友邻里宣传禁放限放政策,主动劝导家人、朋友遵守规定,采用喜庆音乐、鲜花绿植等安全环保方式欢度佳节,引领绿色低碳风尚。

带头做平安家园的守护者。对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劝阻、制止或举报,配合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市容环境。

请各位同志严守纪律要求,遵守承诺,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。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。恭祝全县党员干部新春快乐、阖家幸福、万事如意!


中共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

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

2026年2月14日

责编:皮宇

来源:攸县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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